题记:
《论语·子路》“先之劳之,无倦”诗曰:
政通须赖民心向,社改当循国策彰。
劳瘁不辞开晓雾,新程共赴启蛮荒。
壤塘的秋意比平原来得早,十月的风卷着川西高原的寒意,掠过杜柯河谷的青稞架,在吉拉村的经幡上簌簌作响。村口那棵老柏树下,几个裹着藏袍的老人正抽着旱烟,目光越过远处的雪山,落在渐行渐近的一队人马身上——为首的是县委书记周明远,身后跟着挎着帆布包、戴着旧军帽的离翁,还有民政、组织部门的干部,这便是县里派往吉拉村的政社分开试点工作组。
“离翁同志,吉拉村是上杜柯乡试点的核心,原有大队管辖着三个自然寨,三百多户人家,汉、藏、羌群众杂居,情况不算简单。”周明远勒住马缰,指着错落分布在河谷两岸的村寨,“中央十月刚发了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,建立乡政府的通知》,咱们这次来,就是要把‘政社合一’的公社体制拆解开,让乡政府管行政,让经济组织抓生产,村里要选出村民委员会,真正实现群众自治。”
离翁点点头,顺手把帆布包里的文件拿出来翻看——那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通知原文,还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选举法》的摘录。纸上的字迹工整,每一条都说得明明白白:乡的规模以原有公社为基础,村以大队为蓝本,编制力求精干,不得超编;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要管本村的公共事务、公益事业,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。他想起出发前县委会议上的要求,这次试点既要严格按政策来,又要照顾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,不能搞“一刀切”。
工作组住进了原大队部的土坯房,刚放下行李,就有几个村干部找上门来。原大队支书扎西是个五十多岁的藏族汉子,脸上刻着高原风霜,手里攥着转经筒,语气有些迟疑:“周书记,离翁同志,咱们大队这些年一直是‘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’,又管种地又管派粮,现在要分开,乡政府和村委会各管一摊,会不会乱套啊?”
离翁给扎西倒了碗热茶,笑着解释:“扎西支书,中央的政策说得很清楚,政社分开不是分家,是各司其职。以前公社又当‘婆婆’又当‘老板’,管了行政又管生产,有时候顾此失彼。现在乡政府专管行政、民政、司法这些事,村里的经济组织只管种养殖、搞副业,村委会管村民的事,大家各负其责,反而能把事情办得更细致。”
周明远补充道:“咱们这次试点,就是要摸索出一条适合壤塘的路。村的规模不变,还是以原来的吉拉大队为基础,编制也不增加,只是把职能理顺。接下来最重要的,是按照《选举法》选出乡人民代表、县人民代表,还有村民委员会主任,让群众自己选当家人。”
扎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又问:“选举怎么选?咱们村里有藏族、汉族、羌族,大家语言有时候都不通,会不会选不明白?”
“这个你放心。”离翁从帆布包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双语宣传单,“我们把选举流程、候选人条件都翻译成了藏语和羌语,到时候会挨家挨户宣传。选举的时候会设秘密写票处,大家想选谁就选谁,绝对公平公正。”
接下来的半个月,工作组的身影遍布吉拉村的三个自然寨。离翁和民政干部小李一起,每天天不亮就出发,踩着晨霜翻山越岭,到村民家里走访。藏族阿妈卓玛家住在半山腰,家里种着几亩青稞,还养了十几只牦牛。听说要选举村委会主任,卓玛阿妈有些犹豫:“以前都是大队安排活儿,现在让我们自己选,选出来的人能为我们办事吗?”
离翁坐在土炕上,用半生不熟的藏语耐心解释:“阿妈,村委会主任是咱们村民自己选的,他得听大家的意见,帮大家解决困难。比如村里的水渠该修了,孩子上学的路不好走,这些事都可以找村委会。以后村里的事,大家商量着办,再也不是以前‘一刀切’了。”
小李在一旁拿出宣传单,指着上面的条款说:“阿妈,您看,村委会要管本村的文教卫生、计划生育,还要协助乡政府做好公安、民政工作。以后您家里有困难,或者有什么想法,都可以跟村委会反映。”
卓玛阿妈看着宣传单上的藏文,又看了看离翁真诚的眼神,笑着点点头:“要是这样,那我一定去投票,选个能为我们办事的好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