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文小说网 > 武侠仙侠 > 直播普法: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 > 第498章 她只是履行了不同意的权利,何罪之有?

第498章 她只是履行了不同意的权利,何罪之有?(2 / 2)

“我当事人周慧,态度明确,就是不同意!这不属于‘不能取得意见’!这属于家属明确拒绝!”

“但是林宇的监护人是林涛和周慧两人,急救中,其中一人不同意,医院有义务联系联系另一位监护人,取得意见!”

“但是医院并没有!因为当时的林涛正在为另一个孩子进行手术,不能被打扰!所以,这属不属于‘不能取得意见时’?”

“审判长,我认为这绝对属于‘不能取得意见时’的情况!”

“在这种情况下,法律赋予了谁最终的拍板权?”

“法条上写得很清楚,是医院!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!”

“孩子在医院里,生命处于医院的直接控制之下。当监护人的决定可能危害到被监护人的生命时,谁有责任、有权力、有义务,去突破这个阻碍,去挽救生命?”

“是医院!”

“是医院的不作为,是医院领导的明哲保身,最终导致了林宇的死亡!我的当事人,充其量只是这起悲剧中一个愚蠢的、可悲的、犯了致命错误的母亲,但她不是凶手!真正的凶手,是那个僵化、冷漠、见死不救的制度!”

张伟的脸色也终于沉了下来。

不愧是京都九方所的老牌大状,这一出手就知有没有!

张伟在心里暗自给了一个评价。

高明没有像普通律师那样在周慧的主观意图上纠缠,而是直接从“不作为犯罪”的构成要件入手,将周慧“不行使权利”的行为与“不履行义务”的犯罪行为进行切割,再顺势将责任引向医院的“不作为”。

他这是在告诉法庭:周慧只是点火的人,但真正能灭火的消防队(医院)自已选择袖手旁观,那房子烧了,责任在消防队,而不是在那个点火的疯子!

简直就是胡言乱语,颠倒黑白!

这些歪理出于其他律师的嘴也就算了,虽然颠倒黑白,但在法理上也确实有可以辩论的空间,倒也不完全算是胡说!

但是高明是出身检察官的律师,竟然也说出这种丧良心的话!

“说完了故意杀人,我们再来谈谈这个同样可笑的‘保险诈骗罪’。”高明拿起那份保单的复印件,脸上带着一丝轻蔑。

“原告律师的核心逻辑是:买保险+唯一受益人+孩子死亡=杀子骗保。”

“这个等式,充满了偏见与恶意,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!”

温馨提示:亲爱的读者,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,请勿依赖搜索访问,建议你收藏【爱曲小说网】 www.biqusa.net。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!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
最新小说: 深宅 我的妈妈是教师 大明尊 全球文字入侵?我在纸上屠神明! 老江吃嫩草 玄尘不灭 家族赶我走后,才发现我冠绝天下 现代宅女穿越成仙尊劫 高武盗神家的盲眼剑娘 我的东莞姐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