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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发酵的舆论(1 / 2)

天还没亮,房门忽然被剧烈敲响:“开门!派出所查房!”

敲门的声音透着一股子邪性,两个人快速穿戴整齐。

“听听这动静,土匪进村都比他们讲规矩。”江河?低声说,又提高音量,“大半夜查什么房!”

房门被踹响:“别废话!再不开门直接破锁!”

江河打开房门,呼啦啦进来一群人,有昨天中午出警文远鱼村的民警、姓曹的副所长、还有文远鱼村的老板娘和抢姜兰兰手机的黑衣男子、市监局出现场的两个人,以及宾馆经理,瞬时把房间挤得满满当当。

江兰兰揶揄:“曹副所长好大阵仗——派出所查房还带饭店老板娘和抢手机的混混?”

黑衣男子?躲在人后阴笑:“曹哥,就是这女的拍的视频。”

姓曹的晃了晃手里的证件,气势很足:“少废话,出示你们的身份证!”

不得不说,短视频给平民大众普及了很多知识。

江河直接怼了回去:“你凭什么查我们的身份证?”

“凭我是警察,如果拒不配合,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!”姓曹的牛逼哄哄。

江河当即打开手机查到对应法规怼了回去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五条,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在以下几种情形下,经出示执法证件,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:

一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需要查明身份的;

二、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,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;

三、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,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;

四、在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,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;

五、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。

请问你现在检查我们的身份证属于哪种情况?”

姓曹的一下噎住了,支吾了半天才说:“我现在的检查就属于‘其他情形’。”

江河依然硬顶:“对不起,我还是拨打相关电话反映一下吧,麻烦把几位的警号给我看一下!”

转脸又对其他人员:“宾馆房间在客人入住期间具备临时住宅属性,未经允许进入即构成对居住安宁权的侵害,符合《刑法》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。闯入行为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,我现在请你们马上、立刻出去!”

这群人面面相觑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该退出去。

“你们是执法者,应该比我更清楚: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0条:处10-15日拘留+500-1000元罚款;情节较轻的处5-10日拘留+200-500元罚款14?刑事犯罪?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标准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实施该行为的从重处罚。”

“你答应不把我们店里的事发到网上我们就出去,如果不答应的话,我就让你出不了文远!”文远鱼村那个抢手机的黑衣男子公然威胁。

江河?手机上拨号界面亮起:“……投诉热线对吧?我举报云省文远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及两位民警……”

人群骚动?起来,?瘦高的叔叔扯曹副所长衣袖:“所长,他说的都对……”

鱼村老板娘?尖叫:“别听他吓唬!把手机抢过来…”

曹副所长额头青筋暴起,色厉内荏:“你……你抗拒……!小刘给我拷起来!”

姜兰兰?高举直播手机:“曹所长看镜头!网友正在围观‘派出所凌晨带队非法搜查侵入客人房间、纵容他人威胁客人财产安全!”

市监局的两个人退了出去、宾馆的工作人员退了出去……

警用对讲机突然炸响:“总台呼叫!我是县局局长冯四勤,我现在命令你们立即停止行动!”

曹副所长?铁青着脸挥手:“撤……都撤出去!”

姜兰兰给江河看刚刚的直播“盛况”:虽然是凌晨,但最高在线人数超过三万人!

这场短短的直播,再次触发了舆论。

很多本地网友发表“共情言论”:

“在文远,大事破不了,小事拖着办!”

“听说昨天晚上夜市又发生了事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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