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目的。
“因此,我恳请审判长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****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三百三十一条之规定,本案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,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,或者……裁定驳回起诉!”
高明看着对面脸色终于沉下来的张伟,心中冷笑。
小子,你还是太嫩了!
你以为你掌握了所有证据,就能把我逼死吗?
法律,是讲程序的!
虽然事实,证据都在这,但是程序就是程序!
只要法庭裁定驳回起诉,案子就要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。
这一来一回,至少几个月的时间。
而这几个月,足够他做太多太多的事情了!
就算到时候败诉,那也是下一个案子,本案可是在今天就已经结束了,两百万律师费就能到手!
轻轻松松就把钱赚到手何乐而不为呢?!
【我操?什么意思?证据都摆脸上了,还能驳回?】
【这他妈不是耍赖吗?打不过就掀桌子?】
【程序违法?我怎么听不懂?杀人案不归法院管?】
【完了完了,张律要被这老狐狸给阴了!这案子要是退回去,黄花菜都凉了!】